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犍为县农业技术应用产业园区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犍为县农业技术应用产业园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犍为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12-511123-04-01-703521】FGQB-025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金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贷款资金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金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犍为县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12-511123-04-01-703521】FGQB-025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咨环北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孝姑镇。
2.2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农用无人机生产制造中心和农用无人机综合试飞测试场。农用无人机生产制造中心占地面积为96.11 亩,总建筑面积为4.9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农用无人机发动机总装生产线、农业飞控系统试验中心、农机设备交付中心,以及喷漆、总装、机加、复材等专业化生产车间;同步建设消防站、附属配套用房、停车场等相关设施。农用无人机综合试飞测试场占地面积为 370.33亩,主要建设适配多型号农用无人机的标准化飞行跑道、垂直起降试飞区、停机坪;同步建设动力保障中心、综合运行楼、无人机机库等相关设施。
2.3 总投资:50266.7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含规划报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等任务,以及后续服务。
2.5 计划工期: 50日历天,其中:勘察: 20 日历天 设计 3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7 资金来源: 贷款资金及企业自筹 。
2.8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勘察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 20000 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联合体公司投标的,勘察业绩由勘察单位提供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 20000万元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公司投标的,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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