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长征文化园总平工程(专业暂估价)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邑长征文化园总平工程(专业暂估价)施工 / 标段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2-510129-04-01-761657】第FGQB-0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西岭邑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2-510129-04-01-761657】第FGQB-04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五星村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大邑县长征文化园总平工程施工,本项目占地面积23.5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3770平方米。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进场时间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大邑县长征文化园总平工程(专业暂估价)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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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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