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一期工程(党校地块)项目已由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江发改委函〔2025〕16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黔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黔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黔江区正阳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5452.02m2 (约23.18亩),总建筑面积29988.7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621.16m2,地下建筑面积 7367.63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车库配套用房等建筑物土建和安装工程,以及室外综合管网、绿化等工程(不含永久供水、供电和供气的一户一表安装)。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1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答疑、补遗)及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