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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 龙水片区(濑溪河以北)排水管网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土建部分(第二次)
龙水片区(濑溪河以北)排水管网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土建部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水片区(濑溪河以北)排水管网能力提升工程 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足发改资〔2024〕46号(可研批复)、大足发改投〔2025〕57号(概算批复)项目代码:2502-500111-04-01-22037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线综合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区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一标段)土建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工程内容主要包含更新现浇雨水检查井约382座、雨水口约382座等土建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598.3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37.72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土建部分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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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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