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云渡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11-522325-04-05-40944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峰贞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贞丰县平街乡。
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约6150.77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 5252.43 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在云渡服务区旁进行基础设施提质改造,拟建1.综合服务楼共4816.6㎡。项目具体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商业超市区、餐饮区、办公区2.停车区,包括84个大客车停车位、801个小客车停车位、9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0个充电桩停车位、27个无障碍停车位及18个摆渡车停车位。3.其他配套设施,包括其余场地平整、配备50个120kW双头直流充电桩、绿化工程1666.65 ㎡、50个LED广告牌建设、2个大型钢结构户外广告牌建设及土石方与道路工程。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EPC),包括设计(含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所有费用,施工(包含土建、安装、装修、配套设施、调试、造价试运行移交及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试运行等全部工作)各承包人对各自所承包相应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肆家,主要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获取、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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