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安县高棉乡冬瓜村、朝阳村、地泗村、喜打村四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名称)2406-522323-04-05-814161(固投代码/项目编号)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以关于普安县高棉乡冬瓜村、朝阳村、地泗村、喜打村四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普发改发【2025】16号)(批文名称及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黔西南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黔西南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零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普安县高棉乡。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污水收集部分:新建DN200主管4236m,DN300主管70m,DN110入户管13176m,检查井170座,小方井42座,下水池471座,成品隔油收集池471座;
2、污水处理部分:0.2m2/d三格净化池601座、0.5m3/d三格净化池20座、1.0m3/d三格净化池22座、1.5m3/d三格净化池2座,及大三格沉淀池8座,8.0m3/d土地渗滤生态处理系统3座,灌溉漫流管6530m。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若招标文件内容、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项目概算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99.71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用529.59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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