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水岭镇蔬式镇区形象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分水岭镇蔬式镇区形象提升工程(二期)-智慧管网项目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分水岭镇蔬式镇区形象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江发改投〔2022〕186号、泸江发改投〔2023〕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江发改投〔2022〕18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盛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新建蔬式文化墙、董允坝景区游步道,新增场镇市政设施与产文旅融合导视系统和重点景观节点风貌塑造,开展城镇人行道改造,同步完善场镇信号指示灯及治安监控配套,路灯及路灯配套管网下地等工程;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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