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山洪沟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山洪沟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山洪沟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和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原县关庄乡。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山洪沟3.91公里。
主要建设内容为:1.孙家沟山洪沟治理工程:岸坡砌护240米,采用浆砌石墙式结构双侧砌护,护岸高度1.3米,顶宽0.5米,底宽 1米,外侧坡比1:0.4,浆砌石基础深1米,宽度为1米。岸坡砌护2.3千米,采用浆砌石墙式结构单侧砌护,护岸高度1.3米,顶宽0.5米,底宽1米,外侧坡比1:0.4,浆砌石基础深1米,宽度为1米。2.宋庄沟山洪沟治理工程:岸坡砌护1.37千米,采用浆砌石墙式结构单侧砌护,护岸高度1.3米,顶宽0.5米,底宽1米,外侧坡比1:0.4,浆砌石基础深1米,宽度为1米。3.建筑物工程:新建4孔过水路面1座,路面宽5米,长35.6米。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参与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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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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