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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2025年赣榆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安装及运维项目

招标公告

2025年赣榆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安装及运维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赣榆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已由赣数投〔2025〕132号批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赣榆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安装及运维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实施范围内包含10个镇(共计47个村子10844户),分别为塔山镇(15个村子4710户)、石桥镇(2个村子160户)、沙河镇(1个村子357户)、金山镇(8个村子1285户)、海头镇(2个村子808户)、赣马镇(5个村子937户)、墩尚镇(2个村子309户)、城西镇(8个村子1700户)、城头镇(2个村子365户)、班庄镇(2个村子213户);共有3种模式分别为单户模式(黑灰合并)10421户、联户模式(2户、黑灰合并)258户、多户模式(3户及以上、黑灰合并)165户,合计10844户,主要包括为对本次实施范围内每户化粪池(原有已建玻璃钢化粪池)进行投加高效水解微生物菌剂改良,原有已建砖砌化粪池拆除重建玻璃钢化粪池并投加高效水解微生物菌剂改良,对隔油池、检查井、三仓式水解厌氧复合床生物膜反应器、多介质土壤生态消纳滤池、塑钢护栏、菌剂、管道、土方垫层、道路破除及恢复等项目实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5年运维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交货地点:赣榆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全部内容,运维期(5年)以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4最高投标限价:6448.544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5 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 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

3.8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 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附表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0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1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0

技术响应:30

商务响应: 5

售后服务: 10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

业绩: 5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三: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为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4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4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技术响应

(30)分

技术标准响应(24)分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参数等方面,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24 分,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 ”为重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 分。

注:投标人须按技术参数要求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有CMA检测机构的认证的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等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否则不得分。

企业综合实力(6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认证的,每有1个得0.5分,最高得3分。且认证范围包含环境保护等内容的。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整县(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履约良好评价或社会良好评价,得3分。

注:(1)履约良好评价证明材料:提供行政部门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有效的评价证明文件;

(2)社会良好评价证明材料:行政部门(或行政部门主管的新闻媒体)针对该项目发布的正面报道(报道发布途径包含官网、官方APP、公众号或报刊)。

(3)履约良好评价或社会良好评价的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接的项目不得分。

(4)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内容,将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网站彩色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商务响应(5)分

付款方式(3)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的得3分,其它不得分。

交付使用期(2)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交付使用期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

售后服务(10)分

服务机构人员配置(9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管理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管理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得1.5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5分。

2、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取得污水处理工证书的,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4分。

注:(1)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2)以上证书、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1 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设备发生故障,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一般问题24小时内解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承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项目现状及问题分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0-4分;

2、供货、安装工期计划是否符合招标要求、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靠性0-3分;

3、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情况、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0-1分;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行维护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时高效性等方面进行评审等0-2分。

说明:

1、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安装及调试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项目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如下:

①投标人须将“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②安装及调试方案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特别提醒:安装及调试方案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业绩

(5)分

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运维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5分。

注:(1)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合同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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