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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兴隆镇林业局供热二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112G260120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县兴隆镇林业局供热二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已由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2025〕3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政策性资金扶持,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兴隆镇林业局供热二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范围涉及二级网供热面积66.5万平方米。改造DN32DN300二级网供热管线长度65374米,管沟长度26400米,其中:DN250 DN300供热管线采用Q235B+聚氨酯预制保温管长度1398米;DN32DN200供热管线采用20#钢+聚氨酯预制保温管长度63976米;配套建设阀门井170座,路面破除及恢复面积39224平方米,绿化带恢复面积9200平方米。新建企业级智慧供热平台1个,安装DN25DN150楼栋单元电动调节阀212个、压力变送器424支、一体式温度传感器424支、室温采集器1000个。更换DN25DN65单元供热立管37510米,管材采用无缝钢管,涉及居民楼100栋。
2.4监理服务期限::2026年05月01日至2028年05月01日,总工期 732 日历天。(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全部结束及其保修阶段;
2.5招标范围:巴彦县兴隆镇林业局供热二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6招标控制价:1,003,680.50元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本企业缴纳近3个月(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总监理工程师已经退休的须提供退休证明。
3.3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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