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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北分中心) 康盛路中小学、幼儿园新建工程收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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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北分中心)康盛路中小学、幼儿园新建工程收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BFJ2600107-01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康盛路中小学、幼儿园新建工程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收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新区顶山街道
2.2 招标范围:因幼儿园、小学项目有办学安全、儿童适配性等特殊建设要求,在立项批复范围内细化完善相关内容,进一步符合办学标准与使用需求。本项目拟建设内容为廊桥通道建设、小学北侧新建展演舞台、中小学入口大屏及小学体育馆大屏、剩余空间的毛坯装修、教室更换风扇及增加吊顶、配套实施建设、通风改造更换窗户、灌溉改造及地下室标牌等;安全专项整改内容为采光井安全防护、楼顶通道封闭、消防中控分机增设、纱窗及安全锁、运动场物理隔离及照明系的完善等。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康盛路中小学、幼儿园新建工程收尾工程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2.3 计划工期:156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4783200.00元
2.5 工程规模:康盛路中小学、幼儿园新建工程(南京明道学校研创同学校)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本项目拟建设内容为廊桥通道建设、小学北侧新建展演舞台、中小学入口大屏及小学体育馆大屏、剩余空间的毛坯装修、教室更换风扇及增加吊顶、配套实施建设、通风改造更换窗户、灌溉改造及地下室标牌等;安全专项整改内容为采光井安全防护、楼顶通道封闭、消防中控分机增设、纱窗及安全锁、运动场物理隔离及照明系的完善等。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 a.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b.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并同时将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并将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上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内容不全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承诺书格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中格式)
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执行。
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8、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10、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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